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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查
标的名称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1号楼办公房地产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1)京02执1053号 |
房屋产权证 | X京房权证丰字第400248号 | |
土地证号 | 京丰国用(2013出)第00238号 | |
标的所有人 | 北京中关村丰台园道丰科技商务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评估鉴定日期 | 2022年1月20日 | |
标的现状 | 土地用途 | 综合、地下车库 |
规划用途 | 办公 |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
是否腾空 | 是 | |
租赁情况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
抵押 | 有 | |
优先竞买人 | 暂无 | |
限购情况 | 是否限购根据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如限购发生不能过户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 。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12402.79平方米 |
土地使用面积 | 16171.98平方米 | |
房屋楼层 | 地上21层,地下2层 | |
建成年代 | 2013年 | |
土地终止日期 | 2054年7月27日 | |
瑕疵说明/其他说明 | 暂无 | |
特别提醒说明 | 特别说明 | 1.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如悔拍后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则由悔拍人补足差价。拒不补足差价的法院强制执行。 2. 本次拍卖竞买人必须具备北京市的购房资格并符合相关限购政策;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买受人应向本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本院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并不予办理过户、交付等手续。由此造成的法律风险及相应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税费情况 | 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 |
其他费用情况 | 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买受人可自向相关部门咨询,因此产生的纠纷不在本案的执行范围内,由买受人按照法律规定自行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