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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房子的条件是什么?

吉客安家 2020-06-24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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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拍卖最吸引人的,当然是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 有的成交价甚至只有市场价的六七折,由于价格一般比较便宜,被认为是一种“淘房”的新方式而备受关注。那么司法拍卖房产能买吗?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司法拍卖也暗藏着不少风险隐患,如果没有深入了解,很有可能会陷入麻烦之中,最终“得不偿失”。 1、法拍房源少。这个是司法拍卖的硬伤,挑选余地比较少,而且只能平时多注意,有房源出来就盯住。 2、有些人会忌讳。毕竟是欠债不还的人,才会被司法拍卖,所以部分购房者心理会有障碍。 3、大多数需一次性付款。大多数司法拍卖的房子,基本需要一次性付款,购房者在作买房决定之前,要先考虑清楚。 4、在楼市火爆的时候,房价也不低。拍着拍着,房价不知不觉就上去了,这个时候就别沉溺在其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规定全文:第一条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第二条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第五条评估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协商不成的,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确定的评估机构名册中,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当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六条人民法院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评估报告发送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房子被法院拍卖要怎么挽救(1)法院拍卖房产不成怎么办(1)法院拍卖房子流拍几率大吗(1)法院拍卖房子流拍怎么办(1)法院拍卖房子流程时间(2)法院拍卖房子的前提条件(1)法院拍卖的房子新规定(6)法院拍卖的房子能不能贷款(1)要求法院拍卖房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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