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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拍买来的房子,新房主不得赶走旧房主?

吉客安家 2020-06-24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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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们通常的理解,房子被拍卖了,新房主取得标的房产的所有权,原房主失去了标的房产的所有权。经过司法程序之后,原房主已经丧失了在标的房屋继续居住的合法权利。原房主应当依法将房屋交还给新房主。 法院是化解社会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按照法院的逻辑,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你既然都知道这间房子住着人,你就不该去买,买了你也住不进去!我只想问一句:我是知道有风险,但是我处置风险的方式,不可以是通过法院诉讼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么?说的直白一点,如果法院判我败诉了,我还能用什么样的方式来化解我的风险,我是不是该天天上门去赶他走,在门上泼红油漆,揪着这个老赖暴揍一顿? 再来说说法院的拍卖公告。公告里确实是告知了买受人买房之后,需要面临的风险。但是这些风险,只是增加了新房主收房的难度,他可能会面临着原房主的抗拒,可能会花费很多的时间精力财力物力,才能把房子收回来。但是如果法院的判决成立,那么法院的执行公告,岂不是在为老赖创设了可以永远赖着不走的权利? 物权法的最核心的权能就是处置权。买受人通过司法竞拍取得房产的所有权,在行使房产所有权的时候,享有完全排他的权利,这是物权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如果原房主赖着不走,难道通过拍卖取得的房产,买受人只能享受部分物权? 而这些个案例也客观上告诉了那些盯着司法拍卖的买家,但凡没有腾空的房子,你不要买,买了你住不进去,法院也不会同情你。   100平米的房子交房费用(1)个人新房出售(1)买新房好还是二手房好(1)二手房和新房哪个划算(1)房子(1)新房(1)新房出售(1)新房子交房大概交几万(1)新房开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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